纹身的“荆条”(2/3)

以称为“守宫”。

民俗还有一种“灰检法”:用细灰铺放于桶之内,教子解了下衣,坐于桶沿 ,用绵纸条栖鼻中,要她打嚏,若是身的上气泄,下气亦泄,灰必然吹动;如果是童身,其灰如旧。连朝廷选妃,都用这种方法,可见它的神奇。

此外,中国北方某些地区有一种“燎裆”风俗,即迎接新娘时,指定一个“法”拿着点炮的麦火把,在新娘胸前肋间和两腿间一下一下燎着,其目的是检验新娘是否贞节。

孩子与有过体接触,便不是儿身了。

据说,失了节的,最怕以火燎烤下身。身体近火之后,阳气上升,若为贞,则没任何反应;反之,因热气上窜,抵至喉颈间,就要顺气不止,面部红,耳根发热,浑身奇痒难熬。

而在古代的江淮一带则流行着所谓的“贞节帕”。据《理三书图解》,此间男成亲时,新娘由自己的母亲陪同步房,见到婿后,母亲不仅给他一些果酒礼品,还同时把一块方巾塞婿衣袖中,这叫“叫亲”;婿恭敬地接下来,并此来印证是否有“落红”。

有的还将染有初夜血的白巾拿给众看。

这种“贞节帕”在当今中国的某些地区还很盛行。夫妻生活本来极其隐私的,况且礼教的压抑文化也使讳言、慎言“”,而今为了表白“贞节”,平时具有的羞耻感早已没有了——因此,有说,中国的生活特别“悖异”:该隐私的公开化;该公开化的反而极其隐蔽。

为了让的“贞节”更加“制度化”,还接受了“里足”。

缠足一般认为始于五代,但李煜将它发扬光大了。尖尖的小脚成了魅力的所在,同时也变成了最隐秘的部分。

为什么要“里足”?《儿经》中写道:“为甚事,里了足?不是好看为弓曲,恐她轻走出房门,千缠万里来拘束。”

原来是为担心子行为不轨而进行的一种超前的身限制。因为缠了足,走起来不方便,跑起来不利索,这样就更加可以将身体“约束”起来,正如龚自珍写的《病梅杂记》,这样的“曲梅”、“折梅”,使自然的“梅”变成病态,从而形成一种“病态的美”。

当男欣赏着这种“美”时,的心血却在“吱吱”地燃烧。这是“派对”行为者罗武说过的一句话,它表明,即便是男,也对这种束缚的“制度”提出抗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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