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一 第六章 新搭讪法(2/4)

在我盯着她的时候,她也突然向我的方向望来,看见我在望她,连忙把目光移开。我笑了笑,拿出笔记本(我有随身带笔记本和笔的习惯),撕下一页,在上面写道:“n yu yur ?y 13702302985.n h .”把那纸条折好后,站起身来,准备把它拿给那穿得很感的。这是我主动认识孩子的方法之一,也是我最常用的一种方法。

有的男孩认识孩子的方法很简单,就是直接走过去搭讪,而搭讪的内容一般都是“能不能告诉我你的手机号码”,我觉得这种方法失败的机会很大(即使那孩子也有意思认识你,但直接告诉你手机号码,不也太失矜持了吗?),而且用这种方法一旦失败了,场面十分尴尬。所以我很少做这种事(在酒吧里玩的时候,倒是可以直接问电话的,毕竟大家都是出来玩的,也没什么矜持可言了),一般锁定目标后,便给她一个纸条(内容就是上面那三个英文句子),让她给我发短信,从而得到她的手机号码。用这种方法有两个好处:其一、即使目标给我发短信,也只有我跟她两个知道,她并非当众告诉我她的号码,让在场的认为她还是挺矜持的;二、哪怕目标没打算给我发短信,甚至肚子里暗自笑我,那也没关系,反正我又不知道她是谁,她也不知道我是谁,这次以后,也再没什么机会见面,免去我的尴尬。

但事实上,用这种方法的失败率极低(至少我用的时候是这样)。

至于那三个英文句子,不知道有没有语法上的错误,但我想一般都能看明白我的意思。为什么不写中文呢?不是在卖弄自己的外语水平(连这么简单的句子也不知道语法有没有错误,这种水平也没什么好卖弄的),而是我的中文字写得很难看。

记得有一次我用这种方法认识了一个蛮漂亮的孩,结果对方在大学时竟然是外语系的,英语过了八级,她以为我很用英文,以至彼此认识以后她跟我聊天时十句有九句都用了英文,可怜的我在认识她半小时后已无法跟她沟通,又不好意思叫她转用中文,惟有忍痛割,放弃了跟她联系。

不管怎样,这种方法还是值得用下去的。当我把纸条放在那个离我不远的穿得很感的的桌上时,她有点迷惑地望了我一眼(这在我的意料之中)。我一笑不语,回到自己的位置上(临走前没忘记从俯视的角度望了她部以下的位置一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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