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大鸟鹰入狱(1/2)
大鸟鹰因为强李若梅案经一审判决十年有期徒刑,上诉后经二审判定十三年有期徒刑现发监执行中。
石文静因无法再享受大鸟鹰带给她的高,另结
一黑
,现移民美国。
周晓琳被大鸟鹰了处
之身后与姐姐一起搬到乡下,周璐与大鸟鹰的一夜
缘竟怀了大鸟鹰的骨
,现在酒店上班独立抚养大鸟鹰的骨
。
唐小姐接掌公司经营不善宣布产,现被某大企业老板包养,大公司的圣姑到此告一段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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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鸟(鹰)在这里先向各位支持我的读者致最大的歉意!
《大公司的圣姑》暂写到此……
首先让各位大大了解,我一直不是网络族的,以前上网就是找公事上需要的数据,因为今年四月休长假待在美国家中无所事事,抱着好玩的心态写几篇文章玩玩!
本来我只知道是一家色网站,就在那里贴着好玩,结果发现 无格无品无耻之极,本已不想再写,但因为美
宫未完,对支持我的大大们有愧于心,刚好又有热心的大大介绍我到风月来,我就在风月这
间静土将
宫美
写完。
其间也试过一次请(算是授权吧!)老豆大大帮我贴文到,结果 那些没品的下流读者对我如何谩骂,相信各位也有听闻或眼见,至此本对网站及那些无耻下流的读者已至
痛恶绝的地步!
在本心目中,那种无品无格无耻的网站,根本不配贴本
的文章,而那些无耻下流得了便宜还卖乖的读者,更不值得本
写文给他们看!
只因美宫各位大大响应热烈,希望我能再写文章,于是我就写了“大公司的圣姑”,并且也申明过,请不要转贴到,但是依然有某些大大不知是过度热心亦或者不明白尊重原创者的心态,执意要将本
的文章贴到,一而再,再而三行之,也令本
颇为失望!
因此本就此搁笔不再写文,请各位大大见谅!
也许有些大大会责怪我有始无终,有违网络规则,但如果网络上充斥的都是谩骂叫嚣(不是指风月)以及不懂得尊重原作者,所谓的网络规则也是……狗!
再说我有我的事业要忙,而且我是社会知名士(算是公众
物),一不求财,二不求利,三不求名,没必要在网络上受此污辱!
再次申明,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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