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1/3)

“刘小刀”不是神仙,所以行刑时也并不都是顺利的。在他的记忆中,最倒霉的一次行刑是闹义和团。

在此之前,光绪皇帝下了一道圣旨,废除凌迟之刑,就这样,四川的一个匪成为正史中最后一个被判凌迟处死的犯。对于别州来说,这道圣旨可不是什么值得欢迎的事,行刑技艺超群的刽子手“刘小刀”更不会喜欢这一决定,别州的上上下下在这一问题上是一致的。不过圣旨总归是圣旨,从此以后,“小刀”就只好专攻砍的功夫了。

义和团的风刮到这里很晚,那是临近州一个水城中的一对兄妹组织起来的,他们出身官宦之家,消息比较灵通,为了在前风光一番,便来到别州组织义和团和红灯照的分坛。别州的为匪的固然不少,可没胆子当土匪,又不甘心无声无息的也有之,于是,便有几百参加了义和团,他们以为太后老佛爷都说义和团是义民,自己参加应该不会有错。

分坛组成的第五天,就组织了一次攻打洋教堂的活动,把附近仅有的一家洋教堂一把火给烧了,洋教士知机事先跑了,于是就把几个教民给杀了。令他们万万没想到的是,打教堂的第三天,朝廷便下旨说义和团是民,着令捉拿严办。

为什么这么快?原来,义和团被朝廷承认的消息是通过相传传到这里的,传播速度相对慢一些,而朝廷捉拿“拳匪”的旨意却是加急公文送达的,所以要快得多。实际上,别州分坛开坛的时候,天津的官兵已经在向义和团下手了。

分别担任分坛大师兄和红灯照分坛大师姐的那对兄妹是高官子弟,消息来得快,官兵来捕的前一天晚上就已经跑掉了,留下当地跟着凑闹而当上二师兄和二师姐的两个倒霉蛋当了替罪羊。捉得快,判得快,杀得也快,因为朝廷的旨意明白:就地正法,不延时。那一男一本来不过想借机风光风光,过一过出地的瘾,谁知道枉送了命。

孩原本是小月班的牌刀马旦,才十九岁,是个黄花闺,虽然比不上“小刀”的几房小妾,却也出落得婷婷玉立,美艳多姿,令“小刀”又好生过了一把“开苞”的瘾。不过,接下来的事儿就说不上怎么美妙了。

原来,别州匪早就知道自己过的是什么生活,而且她们平素也经常与死神擦肩而过的,所以根本就不会把死当一回事,虽然在游街时和刑场上不大会象男一样唱上一段戏表明自己的无畏,却也都表现得十分平静和从容。就连那些外地来的“长毛儿”们,虽然身的时候大哭小叫,行刑的时候却都十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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