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7/14)

的是什么呢?皇帝欲对婚姻成法进行一次变革,根本原因是什么?

必是打击元阳教现在重要收来源,“身布施”。

我提出了一套相对比较系统的建议:“《易》云 穷则变,变则通 ,今平婚之制积弊丛生,如痼疾沉疴。窃拟蜜婚等三策:缩平婚之期以减民负,废随夫旧例以安正室,设蜜嫁新规以充国帑。

此法定,公私两便,尤可解中产之困、缓阴阳之怨……”

学角度来看,新宋优质始终在一个较低的水平线上,新增主要靠贱民。我建议将平婚燕尔时间缩短——新在平婚期间一般不会为平夫生育子,建议从平婚期从原来的最短2 月,最长2 年,改为最短3 ,最长3 年。

改为最短3 有两个好处,其一更加化,正夫少受煎熬,也是为了反击元阳教做身布施可以直接办新婚嘉禧;其二,那些虚荣子就别想着去渔阳那种销金之地了,周边三游就可以了!降低大喜礼开销,让中下层之家也能娶得起媳

我建议新设“蜜嫁”婚制,以解决阴阳失衡之难题。“蜜”同“密”,两者之义皆可涵盖:甜蜜,秘密婚姻——同时,还有一套与蜜嫁制相衔接的“民夫值制”。

这一点上,子歆一开始不是很喜欢,但听完我解释之后,为赞叹,她稍后会和慕容嫣与皇后当面解释,当然,最大的障碍必然是礼部还有清流。

先说蜜嫁之设。

蜜嫁期统一为六个月,有一点“夫目前犯”的意思。

脑子里冒出一个模糊的概念,“硬盘”。我突然想,这个世界上是不是也有和我一样,喝的是掺了水的孟婆汤呢?

“窃惟《周礼》有 夫有别 之训,《诗经》存 琴瑟和鸣 之旨。今观民间婚配,多拘于门第之限,难尽两之悦。

子或从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或选门当户对、同一阶层之男,为其正夫。

若婚后另遇投意合者,可循 蜜嫁 三仪:一曰盟心笺,同房而不同床,新蜜夫共理家计三,正夫观其意至否;二曰合卺试,新蜜夫遂行合好三夜,正夫观其是否琴瑟相谐;若无违碍,原正夫须以檀郎之身退出其家,蜜夫法理与正夫无差;三曰解缨礼,半年为期当归其室,素绢解结断此缘。

如此,则上不违天命之婚,下可遂两之悦。既存夫之伦常,复全儿之私。且以银铢为质,可杜轻佻之弊;限以六月为期,可免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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