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7/14)
的是什么呢?皇帝欲对婚姻成法进行一次变革,根本原因是什么?
必是打击元阳教现在重要收来源,“
身布施”。
我提出了一套相对比较系统的建议:“《易》云 穷则变,变则通 ,今平婚之制积弊丛生,如痼疾沉疴。窃拟蜜婚等三策:缩平婚之期以减民负,废随夫旧例以安正室,设蜜嫁新规以充国帑。
此法定利
,公私两便,尤可解中产之困、缓阴阳之怨……”
从学角度来看,新宋优质
始终在一个较低的水平线上,新增
主要靠贱民。我建议将平婚燕尔时间缩短——新
在平婚期间一般不会为平夫生育子
,建议从平婚期从原来的最短2 月,最长2 年,改为最短3
,最长3 年。
改为最短3 有两个好处,其一更加
化,正夫少受煎熬,也是为了反击元阳教做
身布施可以直接办新婚嘉禧;其二,那些虚荣
子就别想着去渔阳那种销金之地了,周边三
游就可以了!降低大喜礼开销,让中下层之家也能娶得起媳
。
我建议新设“蜜嫁”婚制,以解决阴阳失衡之难题。“蜜”同“密”,两者之义皆可涵盖:甜蜜,秘密婚姻——同时,还有一套与蜜嫁制相衔接的“民夫
值制”。
这一点上,子歆一开始不是很喜欢,但听完我解释之后,为赞叹,她稍后会和慕容嫣与皇后当面解释,当然,最大的障碍必然是礼部还有清流。
先说蜜嫁之设。
蜜嫁期统一为六个月,有一点“夫目前犯”的意思。
脑子里冒出一个模糊的概念,“硬盘”。我突然想,这个世界上是不是也有和我一样,喝的是掺了水的孟婆汤呢?
“窃惟《周礼》有 夫有别 之训,《诗经》存 琴瑟和鸣 之旨。今观民间婚配,多拘于门第之限,难尽两
之悦。
凡子或从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或选门当户对、同一阶层之男,为其正夫。
若婚后另遇投意合者,可循 蜜嫁 三仪:一曰盟心笺,同房而不同床,新
蜜夫共理家计三
,正夫观其
意至否;二曰合卺试,新
蜜夫遂行合好三夜,正夫观其是否琴瑟相谐;若无违碍,原正夫须以檀郎之身退出其家,蜜夫法理与正夫无差;三曰解缨礼,半年为期当归其室,素绢解结断此
缘。
如此,则上不违天命之婚,下可遂两之悦。既存夫
之伦常,复全儿
之私
。且以银铢为质,可杜轻佻之弊;限以六月为期,可免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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