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章(9/13)

的男朋友,我觉得两个生的反应是正常的,两个男生的反应反而镇静过,我可以从他们的强颜欢笑中嗅到汪洋般的杀意,何况朋友被猥亵、被趁机,还不只一两个加害而已,这已经不是鼻屎大的动机了。

“看完了以上的影片,同学有没有什么感想?”老师微笑着提问着,而我则关掉了影片播放器,让投影屏幕自动往上卷起。

“我知道,不要在夜店外面睡觉以免被捡尸体。”柯俊逸边举手边回答,也没管老师有没有叫他。

“蓓君气质太好,好到多数不敢下手。”何心瑜抢答,言下之意是小琪长得虽然漂亮,却太有风尘味,所以侵她不手软。

“大家记得之前讲过的原因自由行为吗?多数学者认为行为在原因阶段有责任能力,结果阶段,也就是行为时虽然已经失去责任能力,仍然要以原因阶段时的责任能力来对他的行为负责,当然老师之前批判过这个想法;反过来说,如果被害者在原因阶段放弃自己的权利,在结果阶段的归责部分是否应该承担部份责任?”

老师话还没讲完,我的额上已经三条线,简单讲,老师认为像小琪被是因为自己在夜店附近醉倒,所以罪有应得,把加害的过错用来惩罚被害,好比说是少穿着清凉才导致被强的说法,我已经料想得到她会被批判得满包。

果然,老师还没说完,韩莹莹啪地一声已经长身而已,质疑道:“老师,到夜店放松,想要喝两杯放松一下,即使喝醉,只要没做出违法的事,又有什么好苛责的?老师刚刚的言下之意,是那些被趁机的都是活该啰!?”

“同学质疑得很好,但这不是老师的重点。老师的意思是,别让凡事都进了司法程序才想要主张自己的权利,要懂得趋吉避凶。等到被诈欺了才以为自己念法律系很厉害能讨回公道,我告诉你们,光被害所得你就要不回来了,遑论民事上损害赔偿只是填补的效果,固然不会让你额外赚到什么,更不可能让你完全弥补所受的伤害。”

,又在指桑骂槐骂我。

“咩咩在法学院嗑药睡着,却没有被侵,为什么?因为这里出的都是未来的正义捍卫者,除了一个禽兽不如的家伙之外,几乎没有对她有非分之想。”

哇咧,又被拐弯抹角骂了一顿,其实我也不是对她起色心,我发誓那天晚上是报复的意味远重于色欲的成分,所以我坚持要立法加一条义愤强制罪,不然某些掰美逍遥法外,不狠狠她们一顿怎能消老衲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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